水稻种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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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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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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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限
适合水稻种植户投保产品,保障台风、洪水、龙卷风、冰雹造成水稻绝收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提供赔偿。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台风、洪水、龙卷风、冰雹,直接造成水稻绝收损失(保险水稻苗期损失程度在60%以上、苗期至成熟期损失程度在70%以上为绝收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从秧苗在大田成活返青后开始(直播稻从播种齐苗后起),至水稻收割时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四)因种子质量存在缺陷;

 

(五)自行毁坏或放弃所承保的水稻;

 

(六)收割后的损失。

 

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谁能保

凡种植的水稻符合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生长正常,数量在20亩(含)以上的可承保

不保哪些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四)因种子质量存在缺陷;

(五)自行毁坏或放弃所承保的水稻;

(六)收割后的损失。

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保哪些

保障由于台风、洪水、龙卷风、冰雹,直接造成水稻绝收损失(保险水稻苗期损失程度在60%以上、苗期至成熟期损失程度在70%以上为绝收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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