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赔偿
相等于以下各项之总和,惟须扣除任何未偿付之贷款及利息:保证现金价值;累积之归塬红利之面值(如有);及特别红利之面值(如有)。
本公司将保证支付不少于就本计划之已缴总基本保费的100%,并由首个保单周年日至第10个保单周年日,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增加3.5%,直至最高已缴总基本保费的135%,惟该保证金额须扣除任何未偿还本公司之贷款及利息,以及于保单年期内曾套现任何归塬红利及其相关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
已缴总保费指于受保人身故当日,本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不包括附加保障之保费及预缴保费)。假如本保单有任何更改而导致就本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有所变更,已缴总保费将被作出相应调整。
除一笔过的形式支付外,保单持有人可以为受益人安排以分期形式或结合两种方式分10年或20年期领取身故赔偿。余额将储存于本公司积存生息。惟以每月分期形式支付之身故赔偿金额必须不少于50,000美元/400,000港元/300,000人民币。
意外身故赔偿
假如受保人于第5个保单周年日或保费供款年期完结前(以较迟者为準)发生意外,并于90日内因该意外而身故,我们将支付意外身故赔偿。
于下列任何情况下,我们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而不会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若于意外身故之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为同一人;或若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并非同一人,但两者于同一意外身故。
每份保单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1次,有关赔偿将于我们支付意外身故赔偿后被终止。 赔偿将支付予受益人。赔偿金额相等于已缴总基本保费100%。
已缴总保费指于受保人身故当日,本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不包括附加保障之保费及预缴保费)。假如本保单有任何更改而导致就本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有所变更,已缴总保费将被作出相应调整。
于同一受保人名下所有生效之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II及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的意外身故赔偿总额上限为1,000,000港元。当计算此上限时,其名下所有不同货币之保单将合併计算,而计算所用的匯率将由我们不时厘定。
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假如定期供款计划的塬有保单持有人在保费供款年期内发生意外,并于90日内因该意外而身故,我们将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于下列任何情况下,我们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而不会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若于意外身故之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为同一人;或若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并非同一人,但两者于同一意外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保单持有人意外身故后的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II余下保费之100%。于同一保单持有人名下所有生效之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II的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总额上限为1,000,000港元。当计算此上限时,其名下所有不同货币之保单将合併计算,而计算所用的匯率将由我们不时釐定。我们将会把此赔偿金额存入保单的保费储蓄户口,作为缴付未来保费之用。如有需要,您亦可从保费储蓄户口提取此笔款项。
学术优异奖
当合资格受保人(投保时为18岁或以下(翌年岁))于保单生效日起的1年后及于受保人25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达成任何一项指定的学业成就时,本公司会在收到相关符合要求的証明文件后支付学术优异奖。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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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赔偿 | 相等于以下各项之总和,惟须扣除任何未偿付之贷款及利息:保证现金价值;累积之归塬红利之面值(如有);及特别红利之面值(如有)。 保险公司将保证支付不少于就计划之已缴总基本保费的100%,并由首个保单周年日至第10个保单周年日,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增加3.5%,直至最高已缴总基本保费的135%,惟该保证金额须扣除任何未偿还保险公司之贷款及利息,以及于保单年期内曾套现任何归塬红利及其相关的特别红利的现金价值。 已缴总保费指于受保人身故当日,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不包括附加保障之保费及预缴保费)。假如保单有任何更改而导致就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有所变更,已缴总保费将被作出相应调整。 除一笔过的形式支付外,保单持有人可以为受益人安排以分期形式或结合两种方式分10年或20年期领取身故赔偿。余额将储存于保险公司积存生息。惟以每月分期形式支付之身故赔偿金额必须不少于50,000美元/400,000港元/300,000人民币。 |
意外身故赔偿 | 假如受保人于第5个保单周年日或保费供款年期完结前(以较迟者为准)发生意外,并于90日内因该意外而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意外身故赔偿。 于下列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而不会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若于意外身故之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为同一人;或若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并非同一人,但两者于同一意外身故。 每份保单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1次,有关赔偿将于保险公司支付意外身故赔偿后被终止。 赔偿将支付予受益人。赔偿金额相等于已缴总基本保费100%。 已缴总保费指于受保人身故当日,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不包括附加保障之保费及预缴保费)。假如保单有任何更改而导致就计划已到期及已缴付之保费总额有所变更,已缴总保费将被作出相应调整。 于同一受保人名下所有生效之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II及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的意外身故赔偿总额上限为1,000,000港元。当计算此上限时,其名下所有不同货币之保单将合并计算,而计算所用的汇率将由保险公司不时厘定。 |
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 假如定期供款计划的塬有保单持有人在保费供款年期内发生意外,并于90日内因该意外而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于下列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而不会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若于意外身故之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为同一人;或若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并非同一人,但两者于同一意外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保单持有人意外身故后的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II余下保费之100%。于同一保单持有人名下所有生效之特级「隽陞」储蓄保障计划II的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总额上限为1,000,000港元。当计算此上限时,其名下所有不同货币之保单将合并计算,而计算所用的汇率将由保险公司不时厘定。保险公司将会把此赔偿金额存入保单的保费储蓄户口,作为缴付未来保费之用。如有需要,您亦可从保费储蓄户口提取此笔款项。 |
学术优异奖 | 当合资格受保人(投保时为18岁或以下(翌年岁))于保单生效日起的1年后及于受保人25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达成任何一项指定的学业成就时,保险公司会在收到相关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后支付学术优异奖。 |
投保年龄:0-75周岁(整付)/1-70周岁(5年)/1-65周岁(8/12年)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