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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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额向相应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
等待期 |
等待期指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上约定。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认可的医院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费,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