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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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金 |
若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安联人寿将按100%基本保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①身故时≤17周岁:赔现金价值与累计已交保费的较大者。 ②身故时≥18周岁:赔现金价值与(累计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的较大者。 备注:给付系数为,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及以上120% |
全残保险金 |
①伤残时≤17周岁:按照伤残等级理赔,赔(现金价值*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与(累计已交保费*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的较大者。 ②伤残时≥18周岁:按照伤残等级理赔,赔以下二者金额较大的。 a. 现金价值*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 b. 累计已交保费*给付系数*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 备注: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为,十级10%、九级20%、八级30%、七级40%、六级50%、五级60%、四级70%、三级80%、二级90%、一级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