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缔造同期开业公司新单期交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纪录。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人寿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达到151.69亿元,位列59家寿险公司第九位。阳光人寿已有23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300余家。
阳光人寿的控股股东是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保险)。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45.6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
阳光保险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不断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着力打造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杰出的风险管控能力和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
阳光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以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2007年6月27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12月17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1月23日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阳光保险继成为中国保监会直管的七家保险公司之一、国内八家保险控股公司之一后,再次成为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
阳光人寿保险产品
阳光人寿保险企业文化
愿景: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
使命:共同成长。
核心价值观: 一个追求:创造价值。
两个根本:诚信、关爱。
三个统一:激情与理性统一、创新与执行统一、团队与个人统一。
企业精神:战胜自我。
如何联系阳光保险
人工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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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小时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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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客户便没有一切。确立客户主权思想,一切为了客户,是阳光人的核心价值追求。阳光将努力追求一切以客户的人性需求为核心,给客户机会,让客户做主,改善客户体验,提升客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