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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十年、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在观察期1年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在观察期1年内身故后,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期满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投保案例:
女,31岁,投保新简易人生两全保险,交费期20年,每年交1000元,保险金额21680元。利益如下: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元,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1680元,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或因意外180天内身故,给付173440元,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给付满期保险金21680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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