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的研究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我国新冠病毒疫苗已经研制出,并且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经有大约6万人接种,且目前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但我们都知道,疫苗并不代表绝对安全,现实生活中因接种疫苗出现的事故不在少数,并且受种者难以维权,因此早在2019年12月我国疫苗管理法就明确提出国家实行疫苗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今年10月10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银保监共同起草了《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疫苗责任强制保险金或将成为继交强险之后第二个由国家法规规定实行的较强保险制度。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是什么?有什么用?
什么是疫苗责任强制保险
是指以疫苗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依法承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也就是说只要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且导致受种者受损害,生产企业等责任方将会面巨额赔偿。
以上的“疫苗质量问题”是指疫苗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注册标准,以至于影响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的情况。
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有什么作用
这是一款给保障疫苗受种者权益的险种,并且还能规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如果疫苗受种者因疫苗质量问题导致死亡,那么不管是一类、二类疫苗均实行统一最低责任限额50万元赔付,若导致伤残则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商检鉴定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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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第一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映;
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出现的一般反映;
受种者已经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因接种疫苗后导致病发;
受种者违反疫苗说明书中的禁忌,或接种前受种者或监护人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或接种禁忌导致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病情加重;
受种者因心理因素导致的个体或群体心因反应。
第二条:
疫苗因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委托储蓄运输单位以外的原因导致疫苗出现治疗问题的情况。
第三条:
疫苗上市持有人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疫苗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
第四条:
预防接种事故。
从上以上四条免责条款来看,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除外范围确实比较严格,不过目前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还没有正式实施,因此具体情况还要等正式的文件下来才知道。据小编了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2020年11月12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