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有必要买吗?国寿附加康宁保重疾险有什么用?

原创
沃保网
杨戈藤
2020-06-01 14: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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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附加险,国寿附加康宁保有什么作用呢?可以保什么,为什么要投附加险?附加险的退保和申请保险金的步骤又是什么样的?

首先附加险的意义是依附于主险之上,能够补充主险中的条款,起到完善主险条款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保障。通常情况下,附加险的作用比主险的作用还要大。所以买保险的时候加一个附加险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款很有必要的附加险—国寿附加康宁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

一、国寿附加康宁保投保规则

二、国寿附加康宁保保什么?

1.重大疾病保险金(120种)

①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特定疾病保险金(60种)

①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确诊患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小沃小贴士:附加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国寿附加康宁保怎么退保?怎么申请保险金?

1.投保人要求解除附加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五日内要求解除附加合同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五日后要求解除附加合同,保险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小沃小贴士:在被保险人发生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后,投保人不得解除附加合同及主合同。

2.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①保险单;

②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③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④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①保险单;

②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③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④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⑤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小沃总结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了附加险的重要性。这款附加险在这款保险产品中也是举足轻重的。小沃非常建议附加这款重疾险哦~

若你对这款产品还存疑问或者想要咨询保险配置方案,赶紧在线来问,小沃将一对一指导,不用担心花钱买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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