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北京银保监局发现市场上存在不法人员以高收益为诱饵,欺骗保险消费者通过保单贷款或退保获取资金,用于购买非保险理财产品,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一般情况下,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才可以进行保单贷款。如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也越高,具体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定。
根据监管要求,贷款金额不能超过现金价值的80%,目前险企保单贷款年化利率多数在5%上下浮动。
而不法人员通过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贷款或办理退保、同时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违规现象,主要的“手段”有:
以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为特定目标;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
假借保险机构及其销售、客服等从业人员名义邀约客户;
以套取资金、转购非法理财产品为最终目的;
消费者资金损失是最终结果;
因此,北京银保监局“喊话”消费者:
核实销售人员销售资质,正确识别理财产品性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对于保险机构及其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建议消费者购买前要求销售人员出示所在保险公司及其个人销售资格证明,关注其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合法性,警惕违规销售。
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谨慎办理保单贷款:保单贷款需要付息,贷款期限有限,通常要在6个月内归还。若投保人到期不能归还,不但要支付罚息,甚至会因利息总和超过保单剩余现金价值而被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进而失去保险保障功能。建议消费者明确自身需求,正确认识保险产品功能和作用,根据自身需要谨慎办理保单贷款。
理性认识投资收益与风险,警惕“高收益”骗局:前期发现部分保险消费者片面追求高收益,购买非法理财产品,后理财公司“爆雷”、“跑路”,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该局反映相关情况,但损失难以追回,维权道路漫长。
建议保险消费者正确看待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充分评估自身理财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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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这个时刻,保姐也是借此再次提醒我们的消费者,买保险一个长期规划,有几点还是要非常重视的:
认真查看保险合同
很多人购买保险也是一时冲动,对其中的保险条款和细节并没有完全的看懂,甚至连保险合同看都不看,我们知道,保险都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是可以100%退保的,所以在收到合同以后,一定在犹豫期之前看看产品保什么,除外责任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收益?能领多少钱?合同什么时候到期?如果提前退保能退多少钱等。
需注意:理财收益和保障理赔一样,都是以合同为准的,而不是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重视客服回访电话
由于“销售误导”产生的投诉太多,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电话回访,而这些回访也会进行录音,主要目的就是确认消费者是否清楚自己购买了什么保险,销售人员是否存在销售误导行为。
管理好保单
保险公司客户比较多,无法做到跟踪所有客户的情况,万一在保障期间需要出险,如果家人不知道保单的存在,没有主动向保险公司报案,也可能导致会无法理赔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主动咨询保单情况
保险业务员的最终目的是成交保单,一旦合同达成,消费者是要自己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对于不确定的细节一定要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客服,以分辨销售人员的说辞是否准确,这样,即使发现自己被“忽悠”了,也能及时的止损,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很多人深谙“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理财观念,理财本身没错,但是千万要小心别买了让自己陷入焦虑的产品,不要期望着一夜暴富,也不要将自己的资金赔个一无所有,放平心态,考虑周全风险和收益,切记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被一时的利益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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