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欣康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都有哪些保障责任?

原创
沃保网
刘林燕
2020-03-03 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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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让家庭避免出现“经济危机”的风险。长城欣康保险产品计划是由长城欣康重大疾病与长城附加欣康两全保险组成,今天大家一起来了解下长城欣康保险产品计划这款产品到底有哪些保障?

长城欣康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

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约定的每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最多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依次为30%35%40%,当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时,主险合同项下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初次罹患该重大疾病时按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取最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达到疾病终末期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被确诊时未满18周岁,给付被确诊时主险合同2倍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被确诊时已满18周岁,给付被确诊时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取最大者。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主险: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给付主险合同2倍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取最大者。

附加险:若被保险人于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返还附加险合同累计已交保费,同时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现金价值、160%已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附加险合同满期日,保险公司将按附加险合同及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的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沃保总结

长城欣康保险产品计划作为一款重疾险,还是不错的,有需要在这方面加强保障的用户,这款保险会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单一品种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障范围毕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险种组合,具体组合方案需要有关保险专业人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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