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险业应该做什么?

沃保整理
2020-02-26
100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险业应该做什么?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更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对于保险机构来说,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更要做好理赔工作;对于保险业来说,要思考赔了多少,而不是盯着捐了多少。

新冠肺炎疫情

2019年12月,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被首次发现;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举国上下共防疫情。

1月23日上午10点,湖北武汉开始封城;新冠肺炎疫情开始上升到国家层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月31日凌晨2点,世界卫生组织(WHO)向全球通报“本次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新冠肺炎疫情开始上升到全球层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截至2月12日18时,现有确诊病例44763例(其中重症病例8204例),累计死亡1115例,累计治愈出院4934例,现有疑似病例16067例。

新冠肺炎疫情已经爆发20多天,关于它的疾病名称和病毒名称也基本明确。



疾病名称: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组织(WHO)在日内瓦召开发布会,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正式命名为“COVID-19”,其中字母CO代表“冠状”(Corona),字母VI代表“病毒”(Virus),字母D代表“疾病”(Disease),数字19代表该疾病发现时间(Year of Identification)为2019年。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在官方推特上解释了其命名准则: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商定的准则,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命名,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而且这个命名也要易读,并与该疾病有关。

病毒名称:随后,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在医学预印本网站(https://www.medrxiv.org)上发表了最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命名的论文,将新冠病毒正式命名为“SARS-CoV-2”。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冠状病毒研究小组通过评估认为: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并非同一种病毒,二者存在明显区别,该病毒有其新颖性。但同时,二者属于同一类型,该病毒与SARS病毒具有亲缘性。根据官方分类和冠状病毒科的分类命名方法,该病毒为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的冠状病毒(SARS-CoVs)的姊妹病毒,故将其规定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SARS-CoV-2)。

银保监会在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银保监会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从银行保险机构自身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1月29日,银保监会党委印发《关于动员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银保监党办发〔2020〕3号),激励系统内广大党员担当作为,要求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引领,注重底线思维,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履行好应尽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银行业保险业的支撑保障作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就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金融服务,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等做了进一步强调。

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就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金融市场稳定等相关工作接受了《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采访。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系统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发电〔2020〕3号)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综上,可以看出银保监会行动的原则是积极配合和支持,行动的目标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这充分凸显了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前,银保监会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也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每个针政府部门做事的基本原则。

保险机构在行动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险公司也在积极行动,正如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在接受采访时所言“一是积极募资捐物,二是落实特事特办,三是强化精准支持。”,更是提到“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保障,风险保障总额超万亿元。”(对此深表疑问???)

2月3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产险部(《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介部(《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队伍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做好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工作。其中,提及“六个严禁、六个不得”:

六个严禁: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人身险、财产险、中介);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人身险);严禁开发设计缺乏定价基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人身险);严禁将保险产品扩展责任宣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人身险);严禁从业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中介);严禁举行晨会、夕会、演说会、宣讲会、培训、推介会等聚集性活动(中介)。

六个不得:不得销售吸引眼球的噱头类保险产品(财产险);不得销售没有精算定价基础的单病种产品(财产险);不得因责任扩展上浮费率(人身险);不得对公告前后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实行差异化理赔标准(人身险);不得设定硬性面拜任务和业绩指标(中介);不得以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解除代理合同或扣减相关既有固定报酬(中介)。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险业除了“六个严禁、六个不得”之外,到底应该做些什么呢?

为此,我查阅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CDC)等组织的相关文件,并查阅了一些学术文章,提到保险(Insurance)也就局限在理赔(Claim)。

韦莱韬悦(Willis Towers Watson)发布的《直面疫情挑战,做您最坚实的后盾——疫情理赔全面分析和应对》一文详细介绍了理赔(Claim),我不再赘述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应该思考的是“保险公司赔了多少?”,而不应该强调“保险公司捐了多少?”。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一定能战胜,但是新冠肺炎疫情可能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影响,保险业要思考的是我们为此做了多大缓解。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四川汶川地震。2008年9月4日,国新办就四川汶川地震及灾损评估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史培军介绍,根据调查评估,汶川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其中四川占到总损失的91.3%,甘肃占58%,陕西占2.9%;截止9月4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确认69226人遇难,374643人受伤,失踪17923人。

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 ,占比是0.2%,还不到1%。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但我们还不到1%。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学家们已经开始评估疫情对经济的影响。综合目前主要的评估,各方对疫情影响有如下共识:疫情属于一次性冲击,短期内可能造成较大影响,但中长期看,中国仍将保持较好的运行态势。

根据各方的评估,我初步预测新冠肺炎疫情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超过1万亿元,间接经济损失将超过2万亿元,总体损失将超过3万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年GDP的影响在0.3%左右。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3万亿的损失,我可以大胆预测,保险业赔付比例不会超过1%,即300亿。

十九届四中全会、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如何助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险如何参与国家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保险如何助力构架国家安全网(安全是广义概念,包括自然灾害、养老、就业)?

显然,现在我们还无法通过数字回答这些问题。但是,回答这些会提却是是保险业未来发展之路,更是保险业未来高质量发展之路。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