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待期长短
等待期是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隐瞒高风险因素而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
一般来说,重疾险保费对等待期的长短很敏感,少则90天,长则一年,90天的比180天贵。对于客户来说,这个时间越短越好;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这个时间越长自然风险越低。
早年某些公司的产品为了降低风险/成本,设有一年的等待期。但是现在新产品,一般最长就180天了。
另外,再善意提醒一下,要是你买了重疾险之后,觉得身体有恙想去检查,如果不是什么紧急问题,建议过了等待期再去。不过如果已经感觉身体很不舒服,还是得赶紧去医院检查,毕竟身体最重要。
二、是否有生存期
这个概念我没怎么强调过,但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生存期的意思是说,重疾保险金的支付以被保险人确诊得病后生存一段时间为前提。比如说,得癌症、急性心梗等,必须确诊后30天仍生存。
生存期一般只会出现在额外给付的重疾险中(提前给付的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得病或者死亡都要赔付的)。
为什么有这个要求?因为重疾险原则上是一个生存保险,而不是死亡保险。
但是,这一点在现实操作中也引起很大的纠纷投诉,所以,越来越多公司倾向于取消这一点,某种程度上来说,扩大了保障范围。
如果你买的提前给付重疾里还有生存期的要求,可能需要先找保险公司问清楚了。
三、轻症疾病额外给付
轻症疾病是顺应医疗发展趋势,将先进治疗手段纳入保障范围,将原本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如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客户尽早安排治疗,降低患重疾的可能性。
轻症疾病的赔付一般以重疾保额的百分比如20%出现,如重疾保额50万,得了轻症可能就赔10万。
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要注意,这个10万赔了以后,原50万是继续50万还是减少为40万,这两种情况对保费的影响自然也不同,如果不了解可以询问保险公司或者仔细查看保险条款。
四、癌症额外赔付
重大疾病赔付里,有百分之七八十都是癌症,所以,部分产品会在赔付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对癌症进行额外赔付,以提高关键疾病的保障额度,有的做成单独附加险,有的直接和重疾做在一个产品里。
所以如果有两个产品,其他方面看起来差不多,但是一个有癌症额外给付,另外一个没有,那么,这部分成本,也是要考虑进去的。
五、身故赔付
有人会问,如果没有得重疾身故了呢?这里分三种情况:
第一是身故没有任何赔付;
第二是返还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第三种就是身故和重疾一样都是赔付保额(当然只赔其中之一啊,哪个先发生赔付哪个)。现在最多的是第三种设计,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有病治病,没病留钱。
这里再额外讲一个问题,为什么未成年人身故不是赔保额而是返还保费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复杂的概念:风险保额。
如果18岁前身故也是返还保额,那可能你给孩子就买不了那么高的重疾险了,比方10岁以下,最多只能买20万,够用么?当然不够。
所以,18岁前返保费的设计可以巧妙规避这个问题。而且,我们给孩子买保险,最主要还是为了防止疾病风险,而不是身故。所以,不用纠结这个问题。
六、就医绿色通道
基本上现在的重疾险都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很多人都觉得看病贵,治疗费用高。但是真的生病了你会发现,看病贵倒是其次的,主要还是看病难。
我国医疗资源分布极为不均,有时候挂号的时间可能比看病的时间还要长,医疗资源较好的医院的专家号更是一号难求。
如果你有就医绿色通道的话,得重疾了保险公司会给你找医院走快速绿色通道。在你就医无门的时候,给你打开一扇窗。
当然,也别以为是什么小毛病都能找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发生重疾为前提的。当然,各个公司规定不同,做法也不同,建议找代理人咨询清楚。
写在最后
最后我还是要提醒大家,买保险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所说的这些只是希望大家能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避免选择不合适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