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一、红利事项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
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保险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保险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保险公司红利的分配。
保险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转换年金权益
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若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年金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年金当时保险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转换的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不得低于保险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