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条件:
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并且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可以在工作日的每周二在各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手册;
2.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章);
5.诊断证明;
6.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7.夫妻双方身份证。
三、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定点医院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
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
2、携带规定资料到长沙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社保专干每周二负责提交报销资料;
2.按政策报账;
3.直接转账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卡或长沙银行账户;
4.长沙银行任一网点或各专业银行任一网点银联柜员机刷卡或提取。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长沙市社保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人力资源大楼
联系电话:073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