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福满金生是一款怎样的保险产品,相信许多投保人都是不知道的,甚至可以说是一头雾水。首先要说明的是,中华福满金生是一款年金保险,从年金就可以看出,这款保险像理财产品多过像保险,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年金保险更加有保障,除此之外,这款产品还有哪些保障呢?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当然不是骗人的,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人寿),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许可〔2015〕1128号),由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亿元。中华人寿的最大股东单位为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保险),始创于1986年7月15日,是我国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保险集团,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以“中华”冠名的保险集团公司。作为旗下产品中华福满金生是一款年金保险,提供生存金、满期金保障,还有身故保障。是一款十分不错的产品,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起至第9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起至第19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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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总结
中华福满金生是一款标准的年金保险,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提供生存金、满期金保障,还有身故保障。不仅可以为用户提供人身保障,还有理财收益。可谓是一举两得,不过这款产品好不好?用户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