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有15天,在这期间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应书面申请合同解约申请,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退还所交保费。保险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日起,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受益人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3、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4、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5、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6、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经保险公司同意,贷款金额以贷款时“现金价值净额”的8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应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全数时,合同终止。上述所称“金价值净额”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的余额。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情形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 2-7 项情形之一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