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险在很多情况下,其实责任上跟一般的保险有很大的类似。要么与寿险十分相像,要么就是重疾险的翻版,很多人更愿意将两全险看作是某种保险种类的完善版,下面就来看看这款保险,有怎样的保险责任吧!
承保年龄:18至60周岁
保险期间:至75周岁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0天
宽限期:60天
等待期:180天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自驾汽车意外伤害事故、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意外伤害事故、租赁车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条款2.3.1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航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条款2.3.1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公共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公共电梯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公共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条款2.3.1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8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8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条款2.3.1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合同中约定情形之外的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年满4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给付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年满4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年满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年满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0%给付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年满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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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总结
阳光爱随行无忧版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提供因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水陆公共交通工具、航空交通工具、公共电梯、8种重大自然灾害等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障,还有其他意外所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障,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不过好不好,用户们说了算,你们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