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甲状腺癌,16万重疾保险拒赔!

沃保整理
2019-11-18 1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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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最担心拒赔。现在不少家庭都开始考虑购买保险,防止如果大病或有什么意外,父母孩子没有依靠。但是买保险,又担心被坑,毕竟很多人都说保险不赔。

那么,如果真遇到了这样的事,保险拒赔怎么办呢?

今天,我们就通过“女子患癌保险拒赔,法院判决赔付16万”的案例说起。同时,我也会分享一些保险拒赔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真实案例

2016年11月,张某的妻子吴某(化名)经医院检查,发现了因颈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等病症,于是前往江苏省某医院住院治疗,经手术好转后出院。

随后,张某想起2013年曾为吴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型保险,同时附加了16万的重疾险保额。于是,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这16万的重疾保险金。

但是万万没想到,几天后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查后,给出的答案是:拒赔。

“交了3年保费,结果出险竟然不赔?”

2、案例分析

明明都确诊了恶性肿瘤,又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

原来,这件事另有蹊跷。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带病投保”。

保险公司发现,在2012年时吴某就因患又“甲状腺乳头状癌”在江苏省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但是,在投保时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此事,于是有权解除合同,拒赔理赔。

但是,吴某一家却有不同的说法:“当时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业务员根本没有询问我既往病史、健康情况这些,现在又说我“带病投保”,怎么能是我们的责任?”

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认为,首先保险公司业务员没有按“健康告知表”详细询问,是保险公司管理上出现问题,不应该由投保人承担责任。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16条,明确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时间限制为2年。而保险公司本应该知道而且有能力在法律规定的2年时间内,对吴某的情况进行审核,但是却没有这样做。

最终,双方交由法院审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某16万。

3、知识科普,如何理赔?

保险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仅是针对需要如实告知情况的我们,还有需要尽到自身责任的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这样对于双方才是公平的,不然到了法院自有司法进行评定。

甲状腺癌

同时,保险理赔也是有技巧的,今天我再来分享两个方法:

1、两年不可抗辩

“两年不可抗辩”也就是俗称的有病扛过两年一定赔,事实上这个说法很有问题,一般是保险业务员为了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故意这么说。

原则上的认定方法是:你投保时,保险公司会让你填一个身体健康告知表,你只需要按实际写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看完后还让你参保,满两年后出险他们就得赔。而如果出现,保险员代填、误导填写等情况,或者遗失你的健康申明,只要满两年,保险公司是必赔的。

因为,这样的责任都是保险公司自身的原因,法律给它2年时间审核,时间一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2、巧用体检证明

买保险,到底要不要体检?

一定有人和你说过,想买保险一定不要去体检。这个说法没错,但是要看情况。

实际上,在“如实告知”环节单凭个人回忆往往容易有所遗漏,这不少人会说自己忘记以前检查过什么记录,有些人还外借医保卡给别人买过药看过病,留下不少不良记录。

而这些都是会导致后期理赔有问题的,所以我们就需要通过体检,来证明你现在投保时的身体是健康的,提高核保的通过率。后期理赔时,防止保险公司拿之前的疾病说事,你可以用最新的体检当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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