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鑫福一生年金险投保规则及条款简介

原创
沃保网
刘林燕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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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鑫福一生年金险从名字上看,就可以确定这是一款理财险。这是一种在保险种类中都十分特殊的存在,那么这款保险都有哪些保障呢?

理财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比较陌生的一种保险。毕竟就投资理财来说,保险的收益还是不太吸引用户的。不过,理财险的稳妥收益,还是让许多人动心,那么这款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安邦鑫福一生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宽限期:60天

安邦鑫福一生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生存年金。

生存年金

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第5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主险合同有效的,保险公司在第5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按照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5%给付“生存年金”。

自主险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主险合同有效的,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安邦鑫福一生年金险

安邦鑫福一生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沃保网小结

安邦鑫福一生年金险是标准的理财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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