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保险公司先看一个案例。
2011年5月,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在许昌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0852元,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2万元,李某连续缴纳4年保费。2015年,李某在医院检查时发现患有乳腺恶性肿瘤,病理诊断结果为:(左)乳中级别导管原位癌,临床诊断为:左侧乳腺癌,李某随后住院并进行切除手术。
出院后,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16年2月,该保险公司向李某下发一份《理赔决定通知书》,以李某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标准为由拒赔,从而引发纠纷。李某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给付自己重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
结果,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该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无效,保险公司赔付李某保险金2万元。
从这个案例当中可以看出,保险理赔其实没那么难,在类似的案件当中,法庭一般会做出有利于被保人的裁决,因此保险是骗人的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华夏人寿菩提树多倍版也不例外,这是一款由华夏人寿承保的重疾险,经过了银保监会的备案,是保险产品正规军,符合要求的小伙伴都是可以在正规渠道放心购买的,不用担心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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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菩提树多倍版是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除了90天等待期内不赔,健康告知不实不赔,那就是符合免责条款的情形不陪了。这款产品的免责条款有哪些呢?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