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可能没听过长城人寿,所以会以为长城臻选重疾险是骗人的,但是其实并不是。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始建于2005年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重要子企业,是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金融板块控股公司。公司总部设于北京,注册资本55.31亿元,总资产近400亿元,已在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四川、安徽、湖北、广东等省市设立12家分公司,机构总数超过230余家,旗下拥有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
而长城臻选重疾险是长城人寿在今年推出的单次赔付重疾险,也是在银保监会备案过的,属于正规的产品,所以不会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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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第(一)项至第(七)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一)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酗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三)项至第(七)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上述第(三)项至第(八)项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了上述不赔的情况下外,如果等待期内也不会赔,没有如实健康告知也不会赔、所患疾病不属于合同载明的病种等等。这些都是事关出险后是否能顺利拿到理赔的重要内容,小伙伴们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