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病,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杀手锏”

沃保整理
20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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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健康告知。健康告知时,一条条核对,查看自己是否曾患或者正在患健康告知中所提及的疾病。

另外,健康告知问什么,我们就答什么,不问则不答,不隐瞒,但告知的范围的仅限于保险公司书面询问的问题。

如实告知≠全部告知,健康告知问询里没有的,投保人便没有告知义务。

即便是这样,最终理赔时可能还是会栽在既往症上。

今天,主要和大家聊一聊既往症。

什么是既往症?

所谓既往症,指的是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异常。

一般百万医疗险保险合同中,会对既往症做出解释:

1.本主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本主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治疗情况;

3.本主险合同生效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总结来说,投保前已经确诊,或是可能患有的疾病,没有被治愈的,都是既往症。

那么,常见的既往症,有哪些呢?

一般慢性病、大病后遗症、持续出现的某些症状,都在既往症的范围内。

慢性病不用说,高血压、糖尿病,都属于慢性病,时间久了容易引发重疾。

像一些慢性皮肤病,虽然短时间内不会危及生命健康,但在投保前如果已经存在,就属于既往症。

另外,像结节、息肉有一定可能演变成癌,慢性胃炎也有可能演变成胃癌。

大病后遗症,比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等,虽有可能治愈,但治愈后还是会有患其他病症的可能。

持续出现的某些症状,比如尿血、便血、长期头痛、反复晕厥等等,这种情况,无论是否确诊,都是算在既往症之内的。

而像感冒、肺炎、急性肠胃炎,等急性且短期可以完全治愈的疾病,就不在既往症范围之内。

再比如,常见的甲状腺癌,若5年内不复发,并且经过检查没有任何不良状况,也不属于既往症。

对于既往症,保险公司都是不做赔付的。

因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它们承担的是未知的风险,而非已知风险。

从这个角度看,既往症,就不在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内。

既往症是一项非常确定的,由于既往原因还会发病的疾病,保险公司不对这种情况负责。

所以就造成了很多有既往症的朋友,购买了保险,出险之后却发现赔不了,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保险一定要趁早买,买得晚了,不是我们挑保险,而是保险挑我们。

买保险,除了如实进行健康告知,还需要注意免责条款,看看什么保,什么不保。

才不至于出现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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