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保险合同生效日(不含)前 12 个月内在中国大陆或中国台湾地区累计居住时间超过 240 日的人士可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最高续保年龄:74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等待期:90天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1、疾病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且医学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陪床费、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护理费及门诊服务费、检查化验费、治疗及手术费用、转运费 、器官移植费、骨髓移植培养费用、翻译费、再造手术费用、治疗直接并发症的费用。
2、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于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住院日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3、交通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陪同人员和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者以被保险人治疗疾病为目的的行程安排产生的交通费用。
4、住宿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陪同人员和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者以被保险人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住宿安排产生的住宿费用。
5、遗体或骨灰送返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者在治疗过程中不幸身故,根据死者或陪同人员的意愿将遗体或骨灰返回中国大陆或中国台湾指定埋葬或安置地点所产生的费用。
6、第二诊疗服务
被保人等待期后确诊合同所载疾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向授权服务提供商申请与保险合同约定 的特定疾病治疗列表内所界定的治疗相关的第二诊疗意见服务。
7、就医服务安排流程
被保人等待期后确诊合同所载疾病,需按照以下流程向保险公司申请就医服务:
(1) 初步诊断结果确认;
(2) 医疗机构推荐 ;
(3) 选定医疗机构及签署治疗方案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