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返保额!弘康稳利保投保规则及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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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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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5 08: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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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返还型产品在市场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今天小编介绍的弘康稳利保就是这样一款产品。关于它的投保人及保障内容都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

两全险。又称之为生死两全保险或者混合保险。最简单的两全险是在保险期间内身故,赔付保额;保险期间内没有身故,到期后返本。

因为定期寿险在被保险人存活到保险期间结束后没有任何收益,所以有些想要本金的客户不喜欢;而终身寿险的保费又较高,也必须身故或者全残才能赔付,所以就设计了这种无论被保险人身故还是生存都有保障的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今天要介绍的弘康稳利保就是这样一款典型的两全险。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弘康稳利保

弘康稳利保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5年

交费期间: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约定并在合同上载明

犹豫期:15天

弘康稳利保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具体比例如下: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18至40周岁,该比例为16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41至60周岁,该比例为140%;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17周岁(含)以下或61周岁(含)以上,该比例为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弘康稳利保不保什么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保险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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