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9-2020年昆明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最高标准)

原创
沃保网
吴钦龙
2019-08-28 1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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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沃保网小编从昆明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昆明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了解到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昆明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将有所调整。

昆明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起昆明市五项社会保险按2018年度云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此次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相关文件而进行的。

2019-2020年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工资为5179元。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5537元/月确定,下限3107元/月确定

2019-2020年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9%,个人缴2%;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8年底,下同)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2019-2020年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9-2020年昆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昆明市社保中心。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或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楼

联系电话:0871-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j.km.gov.cn/c/2019-07-10/3056533.shtml

http://www.km.gov.cn/c/2019-08-06/3081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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