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照2018年湖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4764元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度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4292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858.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以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08元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度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832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664.8元/月)确定。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57号
电话:0731-58533460
官方文件地址: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201908/t20190814_5414123.html
http://ylbzj.zhuzhou.gov.cn/c13485/20190718/i918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