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D保险计划
主险: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版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
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幸福金生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D款)
1、主险有效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与各保单年度累计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之和
(1)初始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分配年度红利所增加的保险金额。已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也将计入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基数。
2、附加险有效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与各保单年度累计的交清增额保险金额之和。
交清增额保险金额指因主险合同每年分配的红利所增加的附加险保险金额。
红利保险金额是指因分配年度红利所增加的保险金额。
附加合同的初始保险金额、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和有效保险金额分别与主险合同的初始保险金额、红 利保险金额和有效保险金额相对应。
二、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D保险计划红利分配
恒安标准将在每一会计年度后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险合同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保险公司在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
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D保险计划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计算年度红利时,保险公司将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红利分配方案,计算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红利保险金额,用于增加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三种:
1. 体恤金红利
合同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而终止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2.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不幸身故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若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满期保险金受益人。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