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1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随之调整。
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925.1元,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4775.3元,下限为2955.1元。
北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2955.1 元/月)、70%(3447.6 元/月)、80%(3940.1 元/月)、90%(4432.6 元/月)、100%(4925.1 元/月)、150%(7387.7 元/月)、200%(9850.2 元/月)、250%(12312.8 元/月)、300%(14775.3 元/月)范围内,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定其中一个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北海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20%缴纳。
医疗保险
(一)统账结合
年缴费标准为3332.44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为90元,合计3422.44元。
(二)单建统筹
年缴费标准为2073.52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为90元,合计2163.52元。
(三)住院医疗保险
年缴费标准为1851.4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为90元,合计1941.4元。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养老保险:2955.1 *20%*12=7092.24元/年,
医疗保险:1941.4元/年,
7092.24+1941.4=9033.64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北海市社保中心。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
联系方式:077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