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等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进行的。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594元,月平均工资5133元。
2018-2019年北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在职参保人员本人2017年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300%(15399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5399元/月)为缴费基数;低于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60%(3080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80元/月)为缴费基数。即北海市2018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下限为3080元。
2018-2019年北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7.5元,个人缴0元。
2018-2019年北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北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60%、70%、80%、90%、150%、200%、300%确定,对应的缴费基数为3080元、3593元、4106元、4620元、7700元、10266元、15399元。参保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的60%(3080元)至300%(15399元)之间,选择一个定额作为本人的缴费基数。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的60%(3080元)为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北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5.5%或10%;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0元/年
2018-2019年北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080*20%*12=7392元/年
医疗保险:3080*5.5%*12=2032.8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0元/年
总计:7392+2032.8+90=9514.8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15399*20%*12=36957.6元/年
医疗保险:15399*10%*12=18478.8元/年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0元/年
总计:36957.6+18478.8+90=55526.4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北海市社保中心。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
联系方式:0779-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s://www.gxhrss.gov.cn/xxgk/zxgg/201807/t20180727_94784.html
http://www.beihai.gov.cn/zwgk/jcxxgk/zfwj/szfbgswj/201301/t20130117_1596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