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精神。
2019年7月起,我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为3363元/月,上限为1684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随之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最低基数3368元/月,最高基数16842元/月,中间每50元为一档。
医疗保险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
失业保险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
养老保险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20%缴纳。
自2019年7月起,参保人2019年6月缴费额低于673.6元的,统一调整至673.6元;高于673.6元的,沿用其6月缴费额。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须在本年度首次缴费前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缴费银行各网点办理调整手续。社会保险费一经扣缴,本年度内缴费额不再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673.6+340+10+67=1090.6元/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南京市社保中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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