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 号)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7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741元。
2018-2019年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
2018-2019年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2018-2019年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300人/月
大病医疗救助费:10人/月
失业保险:60人/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南京市社保中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
联系电话:02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lsq/lsqrlzyhshbzj/201807/t20180704_5632005.html
https://mp.weixin.qq.com/s/6QwN77pXYSn_0G0OIUgQ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