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户联保贷款具有“一次核定、循环使用”等优点,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它不仅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也有力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推广过程中也渐渐显露出问题和风险。
(一)共同贷款担保,风险相互推卸。按照农户联保贷款的设计原则,主要出发点就是一户贷款风险承担能力有限,而几户联合起来,万一其中一户出了风险,其他几户可以帮助其偿还贷款。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户为达到贷款目的,召集几个人临时成立一个联保小组,小组成员互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形成了集借款人和担保人于一身的情况,一旦有一户出现还贷困难,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便会采取“你不按期归还贷款,我也不按时归还贷款”的态度,来保全自己少承担经济责任,减少资金损失,最终造成联保贷款收回难度大。
(二)转移贷款用途,隐藏潜在风险。一是联保小组成员虽然按规定贷出款来,但并没有自己使用贷款资金,而是将资金交由其中一个人使用,实际用款人仅为其中一人,这就是所谓的“多贷一用”,造成实际资金使用人负债超过其承受能力,既增加了信贷资金风险,也容易造成其他成员联而不保现象的产生。二是一些私营企业或个体大户片面地认为申请办理大额贷款要求高、手续多、时间长,而农户联保贷款可“一次核定、循环使用”,不如采取变通方法从农信社套取贷款来得快,部分私营企业就以多个农户名义,通过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使农户联保贷款的用途发生“变异”,出现垒大户现象,隐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
(三)弱势群体联保,增加贷款风险。一是目前农户贷款存在两极分化现象,强势联保、弱势联保较多。由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户普遍存在联强不联弱心理,害怕承担贷款风险,不愿意与弱势群体农户组成贷款联保小组,因此,弱势群体间的农户只好相互组成联保小组,增加了贷款偿还的隐性风险。二是银监会《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规定联保小组一般不少于5户,而农户普遍存在着联强不联弱、联亲不联疏的心理,因此造成有些农户在同一村或同一信用社服务区域内很难找出符合条件、自愿组合的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就会出现“拉郎配”或一人有贷款需求,动员亲友包装组建的不正常现象。
(四)操作管理粗放,隐含违约风险。基层客户经理在联保小组评定过程中,重数量不重质量,未做到逐户实地调查了解,不能合理评估农户经营、担保能力,给贷款管理造成极大隐患。贷后管理过程中,贷后检查流于形式,未实地监督考察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造成贷款资金移用,甚至出现借冒名贷款现象。
为切实防范农户联保贷款操作中的风险,确保信贷资金不受损失,农信社在推行农户联保贷款中应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打造良好信用环境。针对广大农村地区农户信用观念差,诚信缺失的现象,农信社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通过组织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个人信用的重要性,同时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贷户到期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引导广大农户自觉树立诚信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信用村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户对联保贷款的认知度,努力增强农户信用意识,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农户联保贷款深入推广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全面深入调查,合理评定联保小组。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要真正深入农户调查摸底,对联保小组成员的经营项目、发展前景、资产负债情况等做全面了解,广泛征求村委意见,结合实际风险承担能力,合理评定授信额度,同时在联保小组组建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自愿组合”的原则,并告知成员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严禁“突击组建”“任意搭配”“超额授信”等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加大监督管理,努力降控违约风险。一是严格农户联保贷款发放流程,逐一细化完善“评定、授信、审批、发放”各个操作流程,落实阳光信贷工程,规范业务行为,切实把好农户联保贷款投放关。二是加强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要及时关注贷款资金去向,对贷款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确保贷款专款专用,杜绝“垒大户”、假冒名贷款风险的发生,努力降低农户联保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按时收回。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逾期农户贷款检查,发现违规问题,严格追究问题责任人,杜绝屡查屡犯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部门沟通,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针对农户联保贷款涉及的风险多样,难以全面有效控制的现状,农信社应当不断探索农户联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一是通过加强与当地政府、银监部门沟通,建立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农户联保贷款损失补偿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信贷资金损失。二是适时引入农户联保贷款项目保险制度,针对农户联保贷款高风险的现状,农信社应加强同保险机构合作,增强农户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信贷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