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投保规则
1、这是一款终身寿险,一次投保,终身有效,额度建议一次保足。
2、出生满28天-65周岁都可以投保,未成年人需要由父母做投保人。
3、多种交费方式,可在投保时选择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等。
4、本产品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反之会有损失。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保险条款介绍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累计所交保费给付身故金,赔完合同终止;被保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赔完合同终止。(不论是疾病,还是意外身故。)
2、全残保险金:被保人因疾病或者意外的原因,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列明的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赔,累积理赔的伤残保险金以100%基本保额为限。
3、保单贷款:若投保人在保险期间,有需要资金周转,可书面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抵押贷款。每次贷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的80%,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为限,由保险公司于每月第1个工作日确定。
4、保费自动垫权益:若投保人的续期保费逾宽限期仍未缴纳时,且此时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足以垫付当期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则保险公司会自动用合同现金价值垫付当期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在保费自动垫交期间,若发生解除合同或保险金理赔,保险公司将在您偿清垫交的保费及利息后给付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金。
5、减少基本保额:在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额,但减少后的基本保额不得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减保后,保险公司会退还减少部分的现金价值,且只承担减保后额度的保险责任。
注意:
1、身故保险金及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2、 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一次或多次减少基本保额,则累计所交保费=最近一次减少基本保额变更后的基本保额所对应的期交保费×实际已交纳的保费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