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身意外险
从深圳、宁波、大理试点我们可以看到,虽然都是由政府买单,但每个人的身故限额偏低,最高的深圳也只有25万,财产的保障则更少了,这并不能体现出人的生命真正的价值。
因此出于对自己和家人负责,都应投保好一份意外险,这是保险杠杆最高的险种了。
投保时要注意免责条款,是否有把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放在免责条款中。在选择时应选择免责少的产品。
意外险产品的免责条款就没有大问题,自然灾害是涵盖在其中的。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合同应放在好记的位置并告诉家里的主要成员。因为身故赔偿是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申请才会赔付的,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去进行赔付。万一不幸身故的话,家里人却不知道有这份合同,那就无法领取保险金了。
2、投保家财险
上面说的是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障,还有一个我们很容易忽视的险种就是家财险。
在我们为人身、为车辆投保的时候,却总是忘记给我最大的资产房子来投保。
而发生巨灾,如地震、洪水、龙卷风时,造成财产损失最大的就是房子了,转移了房屋损失的财产风险,也就保障了我们最大的财富。
在投保家财险时,我们也要注意免责条款,有些险种是把地震、海啸免责的
还有的财产险保障就更是缺斤少两了,只保障火灾、爆炸、外来飞行物或其他建筑物坍塌等,保障范围大大缩水。还有的产品则是把所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都囊括在保障责任之中了,这样虽然保费会贵一些,但是性价比还是很高的。比如下面这款产品,其责任免除条款就没有包括任何自然灾害。
具备“准公益性质”的巨灾保险在我国发展的速度较为缓慢,国内自然灾害的数据不完备,建立巨灾模型在估计巨灾经济损失时存在较大偏差,发展巨灾保险风险很大但盈利很小,保险公司的动力不足。3家试点运行至今,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巨灾体系建设还在摸索阶段,面对天灾,除了祈祷和依靠国家之外,我们还应该做好个人的巨灾风险防范,尤其是意外险和家财险的配置。这是目前体系下,个人和家庭转移巨灾人财损失的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