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沧州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进行的。
2019年沧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上年度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认上下限。
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6724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8年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按60%(2836.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8年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181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8年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0%的,按100%(472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8年河北省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181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沧州市社保中心。
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0号
电话:0317-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t.hebei.gov.cn/a/tongzhi/2019/0603/7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