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到7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30年交
保障期间:终身
犹豫期:15天
18周岁前身故的:按当时本合同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18周岁前发生高残: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当时本合同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较大者给付;
18周岁后,且于投保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高残:按照当时本合同所交保费给付;
其他情况身故或高残按照以下三者较大值给付:
41周岁前:按照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6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41—61周岁前:按照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4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61—71周岁前:按照140%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2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71—81周岁前:按照180%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2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81—91周岁前:按照220%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2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91—101周岁前:按照260%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2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101周岁及以后:按照300%基本保额、所交保费120%、现金价值三者较大值给付。
30岁的莫先生是企业白领,同时也是家中的经济支柱。因为担心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会给自己妻子和孩子以后的生活造成重大的影响,于是莫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乐鑫传福终身寿险,30年交,年交保费11750元,保终身。莫先生享有的具体保障如下:
1、身故保障50万—150万,随年龄增加
2、高残保障50万—150万,随年龄增加
若莫先生在投保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高残,给付所交保费;其他情况身故或高残,按以下三者较大值给付:
30—41岁:160%保费、现价、保额50万;
41—61岁:140%保费、现价、保额50万;
61—71岁:120%保费、现价、140%保额70万;
71—81岁:120%保费、现价、180%保额90万;
81—91岁:120%保费、现价、220%保额110万;
91—101岁:120%保费、现价、260%保额130万;
101岁以后:120%保费、现价、300%保额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