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骗人的!三峡福多倍保是由三峡人寿推出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新品,主要提供105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身故、全残与疾病终末期责任,同时自带被保人轻症、中症与重疾三重保费豁免,赔付额度高,保障很全面。
三峡人寿虽然成立时间不久,但是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准设立的全国性保险金融机构 ,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因此由它出品的三峡福多倍保不会骗人的。
1、等待期内不赔
如果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而确诊轻症、中症、重疾或身故、全残,处于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基本保额,而是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没有如实告知
健康险都会有健康告知,这也是保险公司防止带病投保的一种方式,如果被保人隐瞒自己的既往病史,那么日后保险公司也很有可能拒赔。
3、符合免责条款
因下列第(1)-(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