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所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进行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在职参保人员本人2018年平均工资高于14775.3元/月的,按14775.3元/月为缴费基数;低于2955.1元/月的,按2955.1元/月为缴费基数。即北海市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775.3元,下限为2955.1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北海市社保中心。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
联系方式:0779-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t.gxzf.gov.cn/gxrst2018xwdt/xwdtzxgg/201906/t20190620_105894.html
http://rst.gxzf.gov.cn/gxrst2018xxgk/xxgkgfxwj/201904/t20190429_105516.html
http://xxgk.beihai.gov.cn/bhsrlzyhshbzj/tzgg_84454/201906/t20190605_1881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