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近日下发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而进行的。
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标准确定将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来确认上下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6842元/月确定,下限3368元/月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连云港市社保中心。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
联系电话:0518-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9/4/30/art_46144_8324399.html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9/6/24/art_60085_8368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