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