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与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组成,提供100种重疾、20种中症、38种轻症、以及身故保障,自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豁免,满期还可返还。
1、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等待期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等待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发生身故的,有 180 日的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等待期内责任处理:
等待期内发生轻症或中症,不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犹豫期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的犹豫期为15天,被保险人于签收本合同后 15 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撤销后 30 日内,保险公司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3、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宽限期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宽限期的宽限期为60天,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4、重大疾病给付间隔期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的重大疾病给付间隔期为365天,每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再次被确诊重大疾病,确诊之日需与上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至少间隔 365 天,才满足再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件。
间隔期是影响多次赔付的一个重要因素,间隔期越短对被保险人越有利,365天的间隔期相比市场常见的180天重疾间隔期来说。有点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