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根据《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2019年以全省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4717元和80464元。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按照2018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8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79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697元)。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按照达州市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达州市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2689元),缴费基数下限为达州市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4829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从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按16%执行。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达州市社保中心。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华蜀南路中段522号
电话:0818-3304759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dazhou.gov.cn/articview_20190529092837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