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三个等级,即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开展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国统一认证工作,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试点认证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委托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全国独家试点认证,东方华尔参与主持教材起草培训及相关工作。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报考国家理财规划师的考生有严格要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具有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 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相关专业:法律、金融、会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