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2、类别
(1)国债:指由国家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中央政府,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2)政策性金融债: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3)中信债: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至2007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3、回购交易
2018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货币市场风险防控,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推出三方回购交易。
1、含义
同业拆借市场,亦称同业拆放市场,是指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即金融机构之间利用资金融通的地区差、时间差调剂资金头寸,由资金多余的金融机构对临时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短期放款。通俗地讲,就是金融机构间互相借钱的市场。同业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银行短期资金的不足,票据清算的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同业拆借市场能够为准备金不足的非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需求,还能及时反映资金供求和货币政策意图。同业拆借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交易的金额较大。日拆一般无抵押品,单凭银行的信誉,期限较长的拆借常以信用度较高的金融工具为抵押品。
2、类别
(1)银行同业:即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短期资金的拆借市场。这种交易活动一般没有固定的场所,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期限按日计算,有1日、2日、5日不等,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期限为120天,期限最短的甚至只有半日。
(2)短期拆借:也叫“通知放款”,主要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商)之间的一种短期资金的拆借市场。其特点是利率多变,拆借期限不固定,随时可以拆出,随时偿还。
3、特点
(1)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2)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3)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
(4)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1996年1月3日,我国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开始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