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者
续保年龄:最高至24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等待期:30天
年度限额:5000元
免赔额:从社保等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充总额与100元的二者较大值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传
染病,对于被保险人必须在医院接受的以该疾病为主要诊断的治疗而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传染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传染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急诊治疗,且在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合同期满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仍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传染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在合同期满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的传染病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以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2)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3)非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医生开具的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器官移植原因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均
除外)、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5)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义肢、安装义眼、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6)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8)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9)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者批准的药品或者药物;
(10)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