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种重大疾病,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保险公司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泰康微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什么情况下不保?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2)至第(10)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输血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者“器官移植原因导致 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10) 遗传性疾病(但符合本合同“严重肌营养不良症”、“肾髓质囊性病”、“肝豆状核变性”或者“亚历山大病”定义的不在此限),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