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险”其实是指理财类的保险产品,包括两全险、年金险和万能险。
1.两全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生存保险。所以人们又称“两全险”为:生死两全保险、混合保险或储蓄保险。
2.年金险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所以,年金保险按给付保险金的限期不同,通常分为两种:
终身年金保险,亦称“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金保险”,可以领取到终身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
定期年金保险,即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保险金,直到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合同终止。
3.万能险
万能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之所以称之为“万能”,主要表现在它的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等方面。
交费灵活。可以任意选择、变更交费期,可以在未来收入发生变化时缓交或停交保费,也可以过三五年或更长时间之后再继续补交保费等,还可以一次或多次追加保费。
保额可调整。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或随时变更“基本保额”,从而满足人们对保障、投资的不同需求。
保单价值领取方便。客户可以随时领取保单价值金额,作为子女的教育金、婚嫁金、创业金,也可以用作自己或家庭其他成员的医疗储备金、养老储备金等。
理财类保险的优势
1.具有保险特性
市场上可用于理财的金融工具有很多种。但是,又能理财,又能提供人身保障的金融工具就只有理财类保险产品可以做到了。
2.沉淀资金
钱像水一样,是流动的,今天属于你,明天属于他。面对匆匆岁月,我们除了会感叹“时间都去哪儿了”还会感叹“钱都去哪儿了”。而理财类保险有个特点,就是具有“强制储蓄”的功能。它可以帮助您锁住财富、固化财富,积少成多、聚沙成塔。
3.防范法律纠纷
人寿保险合同受多个法律保护:《合同法》、《税法》、《保险法》等。比如:
部分保险金可不用于抵债
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赔款不用于抵债。具体如下: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