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的投资贷款
即项目贷款,这是世界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这类贷款占世界银行提供贷款的一半以上。通常用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以及大型生产性投资。世界银行在农业和农村发展、教育、能源、工业、交通、城市发展和供水等方面的大部分贷款属于这一类,并由世界银行工作人员负责评估和监督完成。
(2)部门贷款
又称行业贷款,包括部门投资贷款、金融中介贷款和部门调整贷款三种。这三种贷款的使用重点各有侧重。(1)部门投资贷款的使用重点是改善部门政策和投资重点,以及增强借款国制定和执行投资计划的能力,如交通运输部门贷款、教育部门贷款、农业部门贷款等。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比较灵活,贷款金额较大,支付速度较快,一般用款周期为3-5年。(2)金融中介贷款的使用重点是面向开发金融公司和农业信贷机构的贷款的使用前提是双方必须就转贷对象的选择标准、转贷利率和加强组织机构的具体措施达成协议。世界银行十分强调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服务质量、转贷利率、机构建设等方面的竞争,(3)部门调整贷款的使用重点是专门为支持某一具体部门进行全面政策和体制改革的贷款,但比较结构调整贷款涉及的范围要窄。前提是当借款国总体经济管理和改革状况或经济规模不允许进行结构调整时,可选用这类贷款。与前两种贷款不同,部门调整贷款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某一部门的政策改革,通常为特定部门的进口提供所需外汇,并预先确定受益人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选择受益人,一般用款周期为1-4年。
(3)结构调整贷款
又称纯政策性贷款,旨在支持和帮助借款国在宏观经济、部门经济和机构体制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整和改革,以克服经济困难,特别是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使用。这类贷款使用有严格、苛刻的条件,若借款国未能按预定的条件执行,第二批贷款就停止支付。这类贷款执行期短,一般为1-2年。
(4)技术援助贷款
这种方式贷款旨在支持借款国有关制定和执行政策、参与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机构,或为大型投资项目准备实施和管理的机构用于咨询服务、研究课题和人员培训。这类贷款占世行贷款的3%左右,一般用款周期为2-5年。
(5)紧急重点贷款
贷款目的是帮助借款国应付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贷款用于灾后的重建工作,以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
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主要有贷款条件较严格的硬贷款和贷款条件优惠的软贷款。
硬贷款的条件为:还款期限对我国是20年,含宽限期5年。承诺费为年率0.75%,从贷款协定签订后第60天算起,按已承诺未拨付的贷款余额计收。利息按已支付未偿还的贷款余额计收,利率较国际资本市场低,贷款中约有70%是靠发行债券筹措的。
软贷款的条件为:还款期限为35年,含宽限期10年,承诺费为年率0.5%,征收办法与硬贷款相同;无息,但需征收0.75%的手续费,按已拨付未偿还的贷款余额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