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1)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核实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申请,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提取申请审核批准后,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符合以上条件的,买房人可凭下面列举的资料,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全款购买首套二手房,可凭过户后的购房相关材料,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满6个月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