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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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4 15: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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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是泰康人寿新近推出的一款热门重疾险,那么它主要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沃保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广大投保人阅读和了解。

泰康人寿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病种数量多,保障额度高、范围广,非常适合当前还没有重疾保障的人群。选择保险是投资,也是一场未雨绸缪的自救。那么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重大疾病保险保了些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保什么?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重大疾病给付条件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同时,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终止,仅继续承担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3、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天以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首次重大疾病以外的合同所定义100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重大疾病给付条件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4、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天以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首次重大疾病以及第二次重大疾病以外的合同所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重大疾病给付条件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终止。

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

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2)至第(10)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输血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者“器官移植原因导致 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10)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因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给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因上述第(1)项以及第(3)至第(7)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因上述第(3)至第(10)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沃保总结

泰康无忧多重给付A款是一款很有竞争力的重大疾病保险,它的保障效果可以说是十分优秀,但任何一款保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因此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每个人看法不同,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过从产品本身来说,这款产品还是十分适合大家购买的,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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